苏锡通R2003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苏锡通R2003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以苏锡通行审备(202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锡通R2003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3290.64平方米,室外配套面积约263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875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6月。
注:上述工期已充分考虑节假日及天气因素(含雾霾停工),因项目整体工期目标很紧,故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能满足赶工要求,工期内的法定节假日须保证工序正常进行。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不得以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停工提出工期顺延或索赔。
2.1.5其他: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苏锡通R20037地块室外配套及景观绿化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段内施工图所示的种植土、室外道路及基层、园建和硬质景观、绿化、坡道和采光井雨棚、雨水和雨水回收、消防给水、景观给排水、室外路灯照明、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围墙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时,只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查询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3.3.5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3.3.6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7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8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9投标单位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3.10投标人承诺没有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11没有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根据苏清办【2023】4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苏锡通园区江成路1088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801 |
联系人: | 苏通控股运营管理部 | 联系人: | 顾冬梅 |
电 话: | 19895931915、19895931916 | 电 话: | 18912260987 |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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