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社区朝阳四村街头游园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SDFRZB2024-067# | ||
2024-11-21 | 2024-11-25 |
一、项目概况 | |
本项目为永乐社区朝阳四村街头游园项目,招标人为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永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永乐社区朝阳四村街头游园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4.1建设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朝阳四区西侧4.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口区孤岛镇朝阳四区西侧,主要包括场地停车位、围墙、绿化工程、绿化排碱、景观照明工程、绿化灌溉给水及排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4.4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4.5工期:190日历天。 | |
5、预算金额:本项目施工计划投资约4455000.07元,监理计划投资约105000.00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自2024年1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标人在中标后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参与本工程监理的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总监具有自2024年1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标人在中标后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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