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东西城市轴线城投段第五批次项目已落实,本项目用 支座智能系统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沱江大桥为东西城市轴线沱江大道(龙泉驿区界-金简黄快速路)第五批次工程,位于成都市简州新城及简阳市,东西城市轴线沱江大道全长约35.1公里。沱江大桥至石钟连接线以南区段所有工程,长约220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城市主干路,新建跨沱江大桥,新建互通立交,新建市政管网、慢行通道、景观绿化、照明、交安、驿站等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工期25个月,工程建设费约为18.87亿元。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及联系电话 | 标书费 |
ZNXT-01 | 支座智能系统 | 测力误差小于3%; 2)测力教据采用无线传输,传输距离不小于300米 | 套 | 16 | 成都市简阳市石桥镇渡坝村 | 吴浩熔17828012417 翟基敏 18816408811 | 0元 |
合计 | 16 |
3.1营业范围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拟采购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涉及专利的,须有相关专利授权;
3.2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拟采购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拟采购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至少提供两年且每年不少于1份;
3.3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
3.4其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5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具体资格要求。
3.6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投标保证金:为了保证采购的严肃性,凡是中选后放弃的供应商,不再允许参加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的集中采购。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物资名称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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