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一期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一期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407-431202-04-01-286925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怀化市经投旅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怀化市经投旅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一期初步设计    
  2.2项目地点:    怀化市鹤城区黄岩旅游度假区    
  2.3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 132亩,主要建设露营基地、温泉汤院、温泉别院、户外功能泡池、温泉乐园、温泉酒店、接待大厅、观景台、主题餐厅、半山茶舍、文化活动中心等,配套建设特色农业观光区、绿化景观、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    
  2.4投资估算:    总投资 3亿元,一期工程建设费约5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 100%    
  2.6招标范围:     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包含商业、民宿、温泉泡池、配套用房、公厕、垃圾站、停车场、分期建设、强弱电亮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及其他附属工程、智能系统、监控系统、标识标牌、活动室、室外道路、温泉管网系统、围墙、挡土墙、消防设计、配套用房等公共空间装饰装修工程、露营基地、主题温泉汤院、户外功能泡池、温泉乐园、温泉酒店、观景台、主题餐厅、半山茶舍、文化活动中心等、配套建特色农业观光区、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效益测算等项目范围内建筑规划方案设计等。      怀化黄岩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      包含停车场、室外道路、景区露营、大门、游客中心(服务、餐饮等)、田园观光区、户外功能泡池、温泉乐园、温泉汤院(客房)、半山茶室、温泉管网、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含软装、家具、家电、效果图等)、围墙、挡土墙、景观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总规划占地面积 132亩,一期初步设计占地面积约99亩(最终以发包人通知确认为准)。设计方应根据建设内容对建设用地进行分期规划并进行初步设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50        日,其中:   
  ☑   方案设计   :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阶段:设计合同签订后 20日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文本,交甲方讨论。     
  ☑   初步设计:    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阶段:方案通过甲方认可后 30日内完成一期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评审。    
  □施工图设计:        /        。   
  ☑   后续服务:    施工图设计配合阶段:负责解答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一期初步设计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一期初步设计图的问题做出回复。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年。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年内(       年       月       日前)不少于       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3.2.7其他要求:    (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种资质:     ①     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设计资质;     ②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