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大发地块的西侧,起于宁嘉路,终于清源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监理,道路全长约744米,宽16米,涉及新增用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项目同步实施道路、管线、交通、绿化景观和照明等配套工程。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200。 | ||
招标内容 |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服务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21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7.9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资质。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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