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汉风片区照明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土城汉风片区智能化、照明整治项目已由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政服复〔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城汉风片区照明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徐州历史文脉-彭城七里示范段街区范围内,南起和平路,经彭城南路至石磊巷,向东延伸至户南巷及东剪子股片区,南北全长约530米。
2.1.2建设规模:对建设区域内建筑及景观照明工程进行整治,包括建设区域范围内建筑外立面泛光照明、公共空间功能照明、景观氛围照明、照明配套电气及景观照明控制系统等,本标段投资约27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本标段设计费约4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人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设计招标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城汉风片区照明整治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后续施工图深化设计编制时的指导配合服务、后续施工阶段的指导配合服务。具体包括:
(1)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分析;建设目标、原则;运营维护分析;延续性分析;项目背景分析;夜景效果图;总体规划及整体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步骤和计划;主要设备性能参数;投资估算等内容;
(2)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述;总体方案;深化效果图;特色灯具技术分析;灯具技术及安装分析;施工、环保、节能要求;软硬件设备、材料技术规格表;初步设计图纸、附表等;照明电气及系统图;安装节点图;工程清单及设计概算。
(3)后续施工图编制设计时的指导配合服务;
(4)后续施工阶段的指导配合服务。
设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2.3未中标投标人设计方案经济补偿:不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电气类或机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电气类或机电类专业,则必须提供电气类或机电类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 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 : //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 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 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12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1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02月25日至 2025 年03月0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03月1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概述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 | 分值构成 | 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 技术标(设计方案):80分 商务标(资信部分):10分 | |
2.2.1 | 投标报价 (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 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 注: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总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 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2.2 | 设计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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