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兴路普明大桥城市更新项目及安昌河高新区段两岸堤顶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等两个项目检测单位比选公告
绵兴路普明大桥城市更新项目及安昌河高新区段两岸堤顶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等两个项目检测单位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检测单位,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绵阳新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绵兴路普明大桥城市更新项目及安昌河高新区段两岸堤顶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等两个项目检测单位
3.项目基本情况:
3.1绵兴路普明大桥城市更新项目:针对时代广场及西侧绿地共约7万平米进行提升改造;包括人行道、园路、水景、景观、照明、配套综合管网及附属绿植进行提升改建,新增配套休闲娱乐设施设备,增设公共卫生间、环卫驿站等配套服务建筑。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4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2170万元。
3.2安昌河高新区段两岸堤顶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对约10公里两岸破损、陈旧的人行道面砖及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内容包含堤顶路人行道整体翻新改造,包括路缘石、路灯、标识标牌、道路标线修补美化,透水铺装铺砌,绿化景观、综合管线、交安设施、部分出入口及无障碍坡道调整优化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5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926万元。
4.比选范围:绵兴路普明大桥城市更新项目及安昌河高新区段两岸堤顶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等两个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含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检测服务。
5.最高限价:参照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如有该文件未包含内容,则依次参照川价费【2004】28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如以上文件均未包含,则参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收费标准)的收费标准下浮50%作为上限控制价。
6.工期: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缺陷责任期。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不存在《绵阳科技城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绵科财金国发〔2024]8号)第二十九条情形;
(1)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
(4)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比选¨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有/。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应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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