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安区各乡镇卫生院医疗责任险及财产险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AXB-2024045   
  二、项目名称:   2024年金安区各乡镇卫生院医疗责任险及财产险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   105国道与中兴路交叉口处裕安大厦12、13层   
  成交金额:   伍拾肆万   元整(小写:   540000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   2024年金安区各乡镇卫生院医疗责任险及财产险项目      服务   范围:包含医疗责任保险、外请医务人员责任保险、企业财产基本险。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的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城投大厦 7楼,联系电话:0564-323995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叉口金安区行政中心一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协保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620号城投大厦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0564-3239950     
    
  2024年6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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