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路管网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路管网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大庆路管网综合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仪审投[2023]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庆路管网综合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大庆路,北起G328向南延伸至沿江公路
2.2 工程规模:道路长4534.405m,宽38米,动车道双向 4 车道,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桥涵及结构、交安、景观、照明、管线综合、弱电等改造。
2.3 招标范围: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大庆路管网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图纸编号为S2023111 )中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27.872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8500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3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其中至少配备1名安全专监。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4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扬建管(2020)1号文(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规定要求,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10其它要求:
3.10.1投标人2023年12月至2024年 2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10.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3月8 日至2024年3月 15 日 。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 25 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工农北路165号 地 址: 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任正霞 联系 人: 王璐
电 话:0514-83585860 电 话: 0514-8322170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3789940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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