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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汇湖公园工程设计 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心汇湖公园工程 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相审批投研[202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北河泾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10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0.00 % ,招标人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北河泾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苏州高铁新城青龙港路南侧、陆港街以西、胡巷街以北、城通路以东。 规模:总面积约89134平方米,主要包含景观铺装工程、绿化工程、雕塑小品工程、景观水池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73.115万元。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39729001001 | 心汇湖公园工程设计 | 心汇湖公园工程设计 | 57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08月08日8:00至2022年08月15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3日 13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职称证上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的,按照学历证专业认定;学历证颁发时间晚于职称证的,须提供职称评审表,按照评审表上的专业认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方案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技术设计、专业设计及其他相关设计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等,应完成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 三、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景观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服务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配合服务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四、设计周期:57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五、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 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补偿方案:定标委员会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家方案候选人中确定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除中标单位外2名未中标的候选单位分别给予第二名1万元、第三名1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 7、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 8、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10、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11、申请人不得存在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北河泾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科正大厦10F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卢丽娜 | 联 系 人: | 陆帏帏、余秋夏 | ||||||
电 话: | 0512-66158839 | 电 话: | 0512-81878081 | ||||||
传 真: | 传 真: | 0512-86860525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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