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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北沿江高铁下穿道路工程工可勘察初步设计项目

·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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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北沿江高铁下穿道路工程工可勘察初步设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12-19 16:38:56来源:江苏省交通新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2023-12原文链接http://49.77.204.17:15194/OP/Frames/6fe62fed-6254-4845-8e51-8644716eb047/ZTB/Index.aspx

邗江区北沿江高铁下穿道路工程工可勘察初步设计项目

BYJXC-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沿江高铁下穿道路工程已由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扬邗行审投[2023]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邗江区沿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邗江区沿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北沿江高铁下穿道路工程由东向西依次为方槐线、横七路、宝能路、邗江大道北延、横六路、老公瓜线、新公瓜线、西双线共计8条道路,涉铁段下穿道路实施长度约1.02km。项目分别位于邗江区槐泗镇、维扬经济开发区(甘泉街道)和杨庙镇。估算总额约为203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1404万元。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BYJXC-SJ。招标内容:

1)工程可行性研究(含项目建议书);

2)道路、桥涵、雨污水、景观绿化、照明、交通设施及附属工程等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编制工作)及初步设计批复后的初步设计优化、概算调整工作(包括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参加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

3)满足上述工作要求的相应勘察、测量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能力和信誉要求:

3.1.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2)投标人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方面资质要求:

①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铁道行业甲(Ⅰ)级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类似工程(与铁路交叉的公路工程或与铁路交叉的城市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被评定为C级及以上(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信用等级(设计类)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个;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勘察的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中信用等级最低单位的等级确定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勘察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沿江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邗江区级机关南大院

邮编:225009

联系人:王云鹏

电话:0514-87862386


招标代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31号

邮编:225200

联系人:靖玉琴

电话:13358130411

QQ:2392690895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次采用网上预约,预约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17时至2023年12月26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a、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b、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网站,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投标活动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c、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d、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e、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9.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9.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9.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9.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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