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KWS-X2022-TL5/SG035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市政景观工程二标段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景观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白云源路与求是路交叉口北侧。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规划新增土地213.53亩,计划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等共约364037.7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6756.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280.99平方米)。项目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7.5万台移动机器人、500万台机器视觉产品的生产能力。建设总用地面积142347㎡。
2.3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4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起算。
2.4 招标范围:本次市政景观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H3外墙面以东、以南及H4、H5、H6厂房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结构(主要包括水池、花架、围墙等)、室外给排水、绿地灌溉给水系统、水景给排水系统、消防、景观电气、绿化等,涉及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景观照明等专业施工。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标段划分图、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
2.5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 个标段,本项目为2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3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景观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3 项有效证明材料: ①相应业绩建设单位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如未招标,无法提供中标通知书的,须由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代替中标通知书; ②相应业绩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③相应业绩的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备案表);类似项目金额以施工合同信息为准。其余对项目属性等认定要素描述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如上述 3 项证明材料(除项目金额外)都不能反映的,则可以提供该业绩政府所在地主管部门的盖章证明文件扫描件进行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2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或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6月-2024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拟派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或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6月-2024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3.3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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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机器人智能制造(桐庐)基地项目市政景观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