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大道沿途重点部位照明提升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中都大道沿途重点部位照明提升工程(一期)EPC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中都大道沿途重点部位照明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滁发改审批〔2022〕82号 | |
招标人 |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项目业主 |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办法 | 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都大道沿途重点部位照明提升工程(一期)EPC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czgc202207-145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gc202207-145-01 | |
建设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建设规模 | 省运会重要道路(洪武路、滁州大道、金陵路、敬梓路、醉翁路、东坡路、中都大道等)及重要节点(高速出入口、重要道路交口、奥体场馆周边、重要酒店周边、市政府周边等)景观照明提升。 | |
合同估算价 | 约510万元 | |
计划工期 | 合同总工期为60日历天。以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完成,按5000 元/天处以违约金。 | |
招标范围 | 省运会重要道路(洪武路、滁州大道、金陵路、敬梓路、醉翁路、东坡路、中都大道等)及重要节点(高速出入口、重要道路交口、奥体场馆周边、重要酒店周边、市政府周边等)景观照明提升。 | |
项目类别 | 照明工程 | |
其他 | 无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 ①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①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照明设计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电气、机电、光学、电光源、建筑电气等相近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②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注: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分工须分别派驻。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投标人投标。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①工程竣工半年(含)以上经多次催促未完成竣工结算的; ②因合同纠纷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出现群访处理不及时的; ③质量缺陷较多,多次催促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 ④施工现场不服从调度或工程进度超过合同工期或未按合同期限按时移交的; ⑤违反滁重[2020]53号《关于限制不良建筑市场主体投标的规定》的; ⑥月工程量进度未完成的被重点处限制投标且在期限内的; ⑦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造成不能归档的; ⑧不配合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的; 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企业如参与投标,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其中①~⑧情形的,以市重点处开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具体企业名单为准。 |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 |
多标段投标 | / | |
其他要求 |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2年 7 月 20 日17时30分至2022年 8 月 19 日08时 00分。 | |
获取方式 |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7月20日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19日08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2年8月19日8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 |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
保证金收取 |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 |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 号:34001739008052504778-2214 ②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271 ③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 号:187228936423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中都大道沿途重点部位照明提升工程(一期)EPC项目”项目投标保证金。 | |
电子保函递交要求 | 1、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可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 |
备注 |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2、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 |
其他说明 |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0.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1.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2、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或投标IP地址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 | 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招标人地址 | 滁州市琅琊西路81号建设大厦4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顾莉 | |
招标人电话 | 0550-2599817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 曹思敏 | |
代理机构电话 | 0550-3519516、1871201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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