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义乌市鸡鸣山景区景观及经营业态整体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已经由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备案。招标人为义乌市城市投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义乌市鸡鸣山景区景观及经营业态整体提升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义乌市江东街道鸡鸣山。
2.工程规模:义乌市鸡鸣山景区景观及经营业态整体提升工程(一期),设计面积约35300平方米。设计内容包括地面铺装、绿化、小品构筑、景观照明、给排水等。以上工程规模仅供参考(最终以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及正式施工图为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A3307820880000560001001 | 义乌市鸡鸣山景区景观及经营业态整体提升工程(一期) | 义乌市鸡鸣山景观及经营业态整体提升项目(一期),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面铺装、绿化、小品构筑、景观照明、给排水等,以上范围仅供参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本次工程量清单编制造价2109.4795万元 。 | 1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企业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验收日期为准)起至今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小于800 万元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竣(交)工验收资料,竣(交)工验收资料中至少有业主、设计、监理及施工方四方的盖章,如无法体现规模的要求提供业主证明;以上三个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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