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元春晓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震元春晓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9-330602-04-01-44318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地铁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7910万元,工程概算223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9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858㎡,拟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159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538㎡(含已建成地铁附属用房722.36㎡),地下建筑面积约10058㎡(地下计容面积3754.65㎡),基坑开挖深度约11米。本项目为地铁上盖项目,项目东侧为解放路,解放路上分布着已开通运营的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的地铁附属设施及附属结构,地铁车站附属部分位于地块红线内,并与项目地下室贴临(仅距离1.5米),其中B号出入口及地铁风亭均在项目地块红线内。项目建成后,地铁城市广场站B出入口在本项目主体建筑内,地下室与城市广场地铁车站打通连接,通过地下商业街实现与地铁的接驳。项目主要定位为街区式商业中心。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解放路胜利路口。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总承包。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场地准备(包括场内外管线探测及复核、绿化、消防等红线内工程迁改、交通导改、红线外绿化、管线等迁改、交通设施拆除和恢复、施工围挡、场内道路恢复、场地平整和填筑、临电工程、临水工程、临排工程、施工道口开设、地铁设施设备保护、建构筑物调查检测保护等)。
②基坑及围护工程、土方工程、降水工程,相关监测及检测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安装工程(含强电、弱电智能化、光伏发电、三网合一、综合管线、给排水、暖通、电梯、消防、充电桩等专业),PC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幕墙工程,场外工程(含市政及雨污管网、景观、道路、铺装、小品、照明等),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地坪漆、交通设施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合同特殊约定的除外),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③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红线内外的场地恢复,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90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3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19 年7 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城市轨道交通上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项目地下室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不包括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承包、分包、境外承包合同);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本项目要求的上盖建筑指建造在城市轨道交通的车站或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或城市轨道交通停车场或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的建筑;
②业绩证明资料如下(缺一不可):(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③工程业绩时间及建筑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和建筑面积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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