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羿沣招标[2024]03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福全所城景观提升(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羿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晋江市福全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1920790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位于晋江市金井镇福全村,建设内容为景观园林、结构、照明、给排水、绿化等专项总平面、单体调塑、喷泉、艺术假山、张拉膜等专业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92079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与 园林绿化工程 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注:①、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②、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15 日08 时30分至2024年 11 月 19 日17时00分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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