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N3205010304000730 | 项目名称 | 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 | ||||||||||||||||||||||||||||||||||||||||||||||||||||||||||
标段编号 | N3205010304000730002001 | 标段名称 | 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暂估价)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项目名称)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备(2022)2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铁新城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铁新城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暂估价)(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西公田路以南,开泰路以东、聚金路以西。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景观、绿化、照明、区内道路、假山、屋顶景观绿化等施工,其中绿化的面积约1.2万平方米,区内道路约2.5万平方米,假山高3.5米,合同估算金额约330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11-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景观绿化)的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业绩公示查询路径网址和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符合苏园规字【2012】2 号文,项目负责人可承揽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资格条件为:【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6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 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标段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且上传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本工程不接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企业参与投标。 (6)本工程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7)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为保证本工程招投标的竞争性,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少于9家,否则降低业绩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 (9)取消3.3 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要求。 (10)申请人不得存在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1-12 00:00至2024-11-18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5 09: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监管部门 10.联系方式
2024-11-12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新基建智能交通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不压低最高投标限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 六、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七、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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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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