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3-410300-04-01-265178)已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远融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一标段为洛阳市伊滨区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开元大道-立雪路);二标段为(立雪路-伊洛东路段、兰台路-科技大道段、梁村路段-中信路段)。主要内容:景观照明、原地被铲除清理及新建、起挖移栽乔灌木、新建乔灌木、修补石材砌筑、修补乐道、修补排水沟石材、新建展望亭坐凳等;
3、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项目编号:伊滨公开-2024-12
包号:伊滨工施招标新(2024)0020号
项目代码:2403-410300-04-01-265178;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一标段为洛阳市伊滨区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开元大道—立雪路),二标段为洛阳市伊滨区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立雪路-伊洛东路段、兰台路-科技大道段、梁村路段-中信路段)。投标人可投任意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顺序;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498454.48元;其中一标段:2067400.28元;二标段:2431054.2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工期:30日历天;
10、养护期:一年,苗木成活率100%;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5、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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