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绿道南河沿线景观照明设施管护服务招标公告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锦江绿道南河沿线景观照明设施管护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DQY-JJLD-2024-44。
二、招标项目:锦江绿道南河沿线景观照明设施管护服务。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南河锦官桥-兴安桥段两岸、兴安桥-九眼桥北岸及白云花园路灯区域范围内锦江绿道公司建设(含已建及待建)的各类景观照明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市公园局、水务局及其下属单位移交(含已经移交与将来移交)给锦江绿道公司的各类景观照明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含箱式变电站、配电柜、灯具、大屏、电力线缆、电梯、雾森系统、水循环系统等)。本次新增我公司2024-2025年提升的景观照明:沧浪桥、虹桥、南河桥、复兴桥、兴安桥、九眼桥;闸坝2座(百花潭闸坝 老南门闸坝),码头4座,亲水平台1处。具体管护范围及设施设备清单按甲乙双方实际签字移交为准(甲方待建部分,待后续全部建设完毕后移交给乙方管护)。(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9、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10、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需为: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或景观照明设施管护等类似业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招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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