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路(金阳路-临河东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龙城路(金阳路-临河东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龙城路(金阳路一临河东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投〔2024〕168号
1.4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龙城路(金阳路-临河东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DGZ0233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DGZ02333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县龙城路与金阳路交口至临河东路段
2.6 建设规模:龙城路(金阳路—临河东路)路段长约2.2km,红线宽55m, 两侧绿线宽15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老路维修和提标改造)、排水工程和管线综合、桥梁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
2.7 合同估算价:15758.16万元
2.8 计划工期: 360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老路维修和提标改造)、排水工程和管线综合、桥梁工程(店埠河桥维修加固)、景观工程(红线内、绿线内绿化提升改造,城市家具)、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等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9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注明双方工程量占比; (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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