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白河支流瑞庆湿地修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红原县白河支流瑞庆湿地修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红发改行审【2022】1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__2022年第二批重点生态保护和修护治理资金_(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红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红发改行审【2022】1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原县邛溪镇。
2.2项目概况:1、总长 710 米环湿地; 2.3 米宽缓冲带巡望道路及生态驳岸建设,局部接口场地硬化 800 平方米;2、总平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绿化种植,总平管网长度 730 米,绿化种植面积 5922 平方米;3、湿地内配套标识、景观照明及文化建设内容。
2.3工期要求:36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即施工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2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红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红原县邛溪镇绛熙中街11号
邮 编: 624400
联 系 人: 尚先生
电 话: 1838425948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合欢树街279号1栋1层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854536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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