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工业大学雕塑广场修建项目 JSZC-320000-NJJC-C2024-012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000-NJJC-C2024-0126
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雕塑广场修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7.89191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包括不限于原有广场路面等拆除,沥青及石材地面铺装,文化背景墙及墙面刻字,花坛砌筑,景观绿植,广场照明亮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负债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负债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但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①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类专业则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②园林类专业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职称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3月-2024年08月) 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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