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田径场灯光设施采购安装及南区操场灯光设施采购安装(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5 项目业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田径场灯光设施采购安装及南区操场灯光设施采购安装(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AGZ0211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AGZ02113
2.5 建设地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及南校区
2.6 建设规模:1标段主要包括东校区田径场LED投光灯、驱动电源放置箱等内容;2标段主要包括南校区田径场LED投光灯、驱动电源放置箱、灯杆及基础、电源等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1标段:60万元;2标段:60万元
2.8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1标段主要包括东校区田径场LED投光灯、驱动电源放置箱等内容;2标段主要包括南校区田径场LED投光灯、驱动电源放置箱、灯杆及基础、电源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招标文件、清单及答疑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公共建筑照明工程业绩(不包含道路景观照明项目);
(2)单个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其中包含单个合同中金额不少于40万元的公共建筑照明工程施工内容(不包含道路景观照明内容)。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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