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 司的编号为 E3506010601100535001 的 智慧创意产业基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 已由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漳芗发改审 [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金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智慧创意产业基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 ;
2.2.建设地点:位于芗城区金峰北路以西、三义塑胶以南(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28573.7平方米(约42.86亩),总建筑面积约5.62万平方米,拟新建建筑总面积约5.08万平方米。拟新建若干栋标准化丙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厂房及配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研发楼(含人防地下室)门卫(含消控室)、设备房(变配电室、发电机房、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厂区室外线路管道、围墙、挡土墙及满足工程验收及使用的厂区内部道路和场地硬化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28880.2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4559.25 万元 ;
2.5.招标类型: 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 ;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含修编)、初步设计及概算(含修编)和后续勘察设计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的修改完善配合、施工图设计期间与施工图设计单位的配合服务、施工图变更及审批配合)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内容:
①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如有)、工程物探]、工程测量,包括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测绘、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检测、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含合格有效的氡检测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图审配合工作,详勘应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与项目参建各方的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等。
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项目规划相关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方案报送相关单位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报批后所需方案调整的全部工作)、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基坑支护设计( 含支护结构体系、排水体系、变形监测方案、应急抢险方案、相关计算书等)、技术设计、设计优化、绿色建筑设计、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室外配套设计 (永久用电应包含红线外)、二次装修设计 (若有) 、二次结构构件设计、各专项工程设计(含标志、标牌、标识、广告相关功能及配套等专项设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若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 容包括所有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含市政供水)、排污、电气、暖通、人防、消防(含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电子与智能化、电梯、综合管网、强弱电、绿色建筑、建筑外立面的夜景亮化、 抗震支架、室外总体工程(包括绿化景观、道路、照明、铺装、围墙、停车场、广场 铺装等)、海绵城市、节能、钢结构(如有)、充电桩、幕墙、供电、门窗的专项设计、 通信网络(含深化)、防雷、永久用水用电、燃气、临时及永久道路、景观绿化、夜景照明、管道安装、装配式工程(若有,含深化)、挡土墙等。本项目设计内容需满足漳州机场航空限高及相关法律法规,并需满足各级主管部门相关技术规范。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实施性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 。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4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 派出 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 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9 月 27 日 至 2024年 10 月 2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0 时 00 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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