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中心医院项目已由 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 以 曹新城项目备[2023]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区铭创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曹妃甸区铭创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74689.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门诊医技楼、病房楼、急诊急救中心、行政综合楼、科研教学楼等,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供配电、供热、照明等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地点:曹妃甸新城。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国家、河北省、唐山市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取得省优质工程评定,满足甲方要求。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审计完成和保修期结束止。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统筹管理全过程服务工作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一项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同上)。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中标后,其不能同时兼任其他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1.4其他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在监理实施过程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人员配备须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要求。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其他主要人员满足项目需求。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项目监理需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须具备至少一项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是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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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5 09:00 至 2024-09-3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3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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