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113-17-01-773592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鸥岛道路优化提升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鸥岛道路优化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海鸥岛道路优化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国家级、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国家级86.00%、区级14.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计划对番禺区石楼镇海鸥岛内各村庄的公共设施、机耕路等内容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升级改造沙头公园约1450平方米、沙北村同乐公园约1800平方米、沙北村地玄公园约2800平方米、江鸥村中心公园约4250平方米、海心村中心村公园约6000平方米、江鸥村下涌河堤护坡路段约1.06千米、沙南村部分村道约2.62千米、海心村深沙通行道路约1.32千米、排水设施等,安装修缮球场灯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善健身设施,修缮园内球场地面,建设修复沙北村村道的部分涵洞以及相应混凝土路面,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招标内容 | 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②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单位须配合服务(配合服务的内容详见合同约定),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 ||
工期(交货期) | 7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536.72575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关于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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