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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全域旅游创建工程—原云曼酒店水上构筑设施生态改造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2022-07-19

云和县全域旅游创建工程—原云曼酒店水上构筑设施生态改造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号:YZT-22GA-0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和县全域旅游创建工程—原云曼酒店水上构筑设施生态改造修复项目已由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发改投[2022]12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5-331125-04-01-157149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和县瓯上旅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云和县全域旅游创建工程—原云曼酒店水上构筑设施生态改造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1.2 建设地点:云和县原云曼酒店(云和湖景区内)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组合型轻钢膜结构约1223㎡,景观廊架6组,帆船造型3艘,屋顶平台绿化约434㎡,水岸生态修复约3298㎡,栈道平台铺装改造约5866㎡,栏杆设施改造约2570㎡,铺设草坪面积约1276㎡;安装绿化滴灌给水系统,室外景观照明配电系统;对原桥梁的结构、平台结构进行修缮维护、安装水电设施,设置景观小品,以及亮化提升等。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016.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65.66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2.1工程设计:本项目内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使用性要求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且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2.2设备采购: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设备及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具体以初步设计概算包含的内容为准)。

2.2.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及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2.2.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配合服务。

2.2.5本项目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不另行收取。

2.3 工期要求

120个日历天内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含设计、施工、前期手续办理、档案归档、竣工验收等所有工期在内)。中标人须在2022年10月上旬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80%及标高181.50以上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

2.4.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4.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3.1.2设计资质,具有以下其中一项: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c、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风景园林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3.2.2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风景园林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3.2.3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原项目业主同意,并经备案主管部门同意。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3.2.4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其余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3.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3以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派出。

3.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云和县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 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http://lssggzy.lishui.gov.cn/yhweb/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时00分止,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和县招标投标中心(云和县城南路1号(新体育馆一楼开标大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http://lssggzy.lishui.gov.cn/yhweb/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7.1公示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公示采用网上公示方式,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和)

(http://lssggzy.lishui.gov.cn/yhweb/)

8.2公示时间: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1

8系方式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5122772;传真:0578-5133654;通讯地址:云和县浮云街道梨园路25号)

招标人:云和县瓯上旅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和县城北路109 地址:云和县新建南路538

联系人:雷张斌 联系人:王伟杰

联系方式:0578-5538993 电 话:0578-5520525/15600678100

本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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