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葑街道轨交7号线、8号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 |
娄葑街道轨交7号线、8号线景观绿化、路灯恢复工程的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娄葑街道轨交7号线、8号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 | |
2.工程规模:针对轨交7号线、8号线娄葑区域7个站点(群星二路站、东兴西路站、娄葑站、通园路站、扬东路站;和顺路站、唐庄站)包络线范围内共计75455平方米面积,进行景观绿化恢复。包括针对中央隔离带、机非隔离带及两侧绿化带做整体恢复提升;包括地铁口口袋公园、B+R停车场、车棚、花坛、景观照明、排水、桥下空间绿化、隔离带绿化等施工。工程造价约12124519.82元。 |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3205711847000317001001 | 娄葑街道轨交7号线、8号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 | 娄葑街道轨交7号线、8号线景观绿化恢复工程 | 107 | 1212.45198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企业业绩要求:/ | |||
5.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要求:2021年6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40万元的市政景观绿化工程。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 |||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 |||
8.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9.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且处于公布期内的企业投标(以开标当日公布信息为准); | |||
10.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
11.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 |||
12.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1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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