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锭堰分干渠下游综合整治公园绿地工程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银锭堰分干渠下游综合整治公园绿地工程设计 / 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04-510182-04-01-391960】第FGQB-0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4-510182-04-01-391960】第FGQB-01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时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彭州市濛阳街道;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总平绿化、铺装、土方、景观照明、总平管网、围墙、大门、银锭堰分干渠及湿地、排涝泵站、海绵城市等;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银锭堰分干渠下游综合整治公园绿地工程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 1 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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