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历史长廊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历史长廊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南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单位历史长廊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2024-JKCKDB-G3004;
2.3工程概况:该工程项目主要为室外绿化工程及配备必要的绿植浇灌配套及景观照明。
2.4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为848492.06元,某单位历史长廊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2.5计划工期:45天。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军队、行业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定凭证;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合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于项目建设地点分散,工期较紧,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原则上应满足两地同时施工的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4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合同附关键页)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及人员配备要求:
(2)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社保证明(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及以上),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
(3)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6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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