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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东风路-泰顺路)农转用及征地 报批咨等综合询服务项目jgleq-zx 标段

· 2024-07-0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东风路 -泰顺路)

农转用及征地报批等综合咨询服务项目 JGLEQ-ZX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 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东风路 -泰顺路)农转用及征地报批等综合咨询服务项目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泰发改函〔 2024〕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铁路建设服务指挥部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铁路建设服务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西起东风路,东至泰顺路,全长 2.55公里。主线全线采用高架形式,连续跨过春晖路春兰路、泰融路、站东路、泰顺路,包含东风路互通立交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道路工程。主路按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道按城市主干路设计,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匝道设计双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2.交叉工程。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分离式立体交叉各3处,在春兰路西侧设置1条上匝道,站东路西侧设置1条下匝道。3.配套工程。同步实施排水及管线综合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 1个标段,即 JGLEQ-ZX 标段 ,招标范围如下: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林地手续办理、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湿地占用及恢复保护方案、用地组卷报批、土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管控距离调查、土地现状调查等项目实施前期相关工作。

同时须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土地征 收前期工作的通知》 (苏自然资函 2020〕442 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要求,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完成征地调查、 人员安置等征地前期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用地报批材料;

2)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征地的现场宣传调查、用地报批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 土地申请书及其他有关资料或图件的准备、制作和组织等具体工作;

3)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完成用地范围内现状调查、权属确认、争议协调,协助签订各 项补偿协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并提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建议;

4)了解掌握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情况,包括对被征地人员的生活安置、劳动力的生产安置和安置补助费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5)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处理与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之间发生的问题,确保征地工作平稳有序;

6)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向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宣传和提供与征地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7)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批复。

2.3 咨询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后根据本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需要,满足各阶段进度要求;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 ,做好整体咨询服务工作。该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及项目红线签章确定后,约 6个月时间内获得项目征地报批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 质、业绩、能力和 誉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要求为:

(1) 企业资质

1) 投标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交通工程独立选址用地报批项目的成功案例的项目不少于 1个(须提供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担任交通工程独立选址征地报批项目 1 个的成功案例的;

(4)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形式 ,禁止转包、违法分包。

2)与委托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标。

3.1. 2 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021年3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担任过1个交通工程独立选址报批等综合咨询服务项目的负责人。

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 2024年 3 -2024年 5 月的 任意一个月的 社保缴纳证明。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须确定其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个;

3)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7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2日12时00分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且办理有效CA锁,招标文件在公告发布网页下方供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请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文件之日起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4.3投标确认时间: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tzsjtcyjt@163.com;逾期发送或未按要求发送以上资料至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4.4注册步骤如下:进入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tzjtcyjt.com/fore/home/#/)→点击下方立即注册后→进行供应商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须提交5份纸质版密封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的有效印章,并于2024年7月12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州市青年路2号招标采购中心第1开标室(泰湖地产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铁路建设服务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1号

联 系 人: 姚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890126

7.其他

7.1投标人(含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姜高路二期改造工程(东风路-泰顺路)

7.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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