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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汉镇老旧小区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更正公告

· 2024-06-20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1324-04-01-847427

投资项目名称

永汉镇老旧小区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永汉镇老旧小区微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永汉镇老旧小区微改造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龙门县永汉镇

资金来源

县财政(含专项债券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在永汉镇永南路永汉镇人民政府段两侧建筑、永汉车站后建筑、河堤路沿江建筑、水电苑、中国电信、大通桥北侧建筑群、向阳路及向阳路延伸段建筑等的老旧小区进行微改造。微改造内容为: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约 22000 平方米、景观照明亮化LED灯具4100套,电线电缆 12100 米,线槽软管5021 米;城市家具景观绿植100 组;电气工程变电箱装饰10套等及一批工程建设重要材料。(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永汉镇老旧小区微改造工程施工(工程编号:惠公易建龙门【2024】052)于2024年5月17日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款作出以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计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计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三)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按照《关于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试行信用承诺制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惠市发改法规函〔2024〕28号)的要求,参加本市区域内最高投标限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本数)的房建、市政、交通、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且符合适用信用承诺制的信用良好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以下简称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替代投标保证金。注:①信用良好投标人是指在最后一次提交投标文件之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行政处罚记录、无违反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的有关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传投标文件时系统检测结果为准)的投标人。②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外,在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内不得撤销。

(二)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作出以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

四、投标保证金如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如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函;如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单。说明: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如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如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函;如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的电子保单。如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外,在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内不得撤销。说明: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龙门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4日


工期(交货期)

6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17 09:30:3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23 16: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11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11 09:00:00

开标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1号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龙门县永汉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 永南路8号

招标人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752-7600434

招标代理机构

龙门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西路6号城投大厦十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2-7879972

招标监督机构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2-7781126

发布责任人

曾毅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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