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乐居千华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61903220102 | 项目名称 | 乐居千华苑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61903220102002001 | 标段名称 | 乐居千华苑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6月6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乐居千华苑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居千华苑项目 已由 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行审投( 2020)167号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乐居千华苑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2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海州区新海路东、 江化北路南、幸福路西、拟建建设西路北 ; 2.1.2 工程规模: 乐居千华苑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 包( EPC), 本标段为 A地块, 总占地面积 43562.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021.77平方米,建设范围主要 包括 3 栋 17 层高层住宅和 3 栋 17 层(1-2 层为商业服务网点)高层住宅、1 栋 17 层(1-2 层为商业/社区管理)商住楼、1 栋 8 层邻里中心(功能为农贸市场、社区卫生中心、酒店、餐厅),1 栋 3 层幼儿园。配套建设水、电、气、暖通等公用设施以及项目区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 :广场、道路、幼儿园、社区卫生中心、生活泵房、配电房、停车场、绿化及附属配套设施; 2.1.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45509.99万 元,其中: (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包含施工图审查费):人民币 77.69 万元; ( 2)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含设备购置费):人民币 40 629.3 万元; ( 3)暂列金额:4803.0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设计费 ( 施工图审查费 ) 、建安工程费 ( 含 设备购置费 ) )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740日历天 ,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其中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含图纸审查时间,施工开工前必须提供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 。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要求为: 2.1.5.1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1.5.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环保、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2.1.5.3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及技术要求。 2.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特别提醒: 投标人可任意对本项目的 3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 标 其中一个标段。开、评标顺序按从一标段到三标段顺序进行,投标人只能按照评标的顺序,如果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人,在后评审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如果其中一个标段被质疑投诉,不影响另外一个标段的评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书发放,另一个标段正常进行。若某投标人按上述方式评标取得某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弃权的,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中不论是否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不会将另外标段授予该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按照所投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的标段为:乐居千华苑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EPC) 2.2 .1 招标范围: 乐居千华苑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EPC)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预算、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施工、配套安装及设备采购工程;以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 2 设计范围: 本项目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及设计变更)、竣工图、专项设计 ( 自来水、电、燃气除外 ) 、深化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包括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桩基(含试桩)、建筑、结构、装配式(满足连云港本地主管部门的审批及验收)、幕墙、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电梯、内外装修(含地下室、公共部位、幼儿园、 生活 泵房、配电房、架空层、消防控制室等)、人防、防雷、通信(三网合一、有线电视、电话等)、智能化(包括与公安联网的智慧安防)、 LED 屏、道路竖向设计、绿建节能、海绵城市、楼宇亮化、标识标牌(地上、地下)、交通划线、太阳能热水系统、相关配套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光伏充电桩数量不低于地面停车位数量的40%)、相关建安配套设备、光伏发电、室外附属(室外综合管网、雨水回收、景观绿化、照明、道路铺装(含与市政道路驳接) 、配电房、生活泵房 、门卫、围墙、大门、健身跑道(结合小区环形道路设置塑胶跑道)等),包含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的设计、毗邻边界围墙与大门红线外的土方回填、地面铺装、景观、绿化、亮化、室外标识、雨污水等管网综合的设计,以及报审、报批施工期等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2.3 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五通一平(含施工临时用水、用电)、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开设道口(含道路破坏及修复)、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桩基(含试桩)、土建、安装 (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包括与公安联网的智慧安防)、绿建、人防、防雷、装配式、内外装修(含地下室、公共部位、幼儿园、 生活 泵房、配电房、架空层、消防控制室等)、管线综合、通信(三网合一、有线电视、电话等)、电梯、太阳能热水系统、电动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光伏充电桩数量不低于地面停车位数量的 40%)、信报箱(智能)、光伏发电、标识标牌(地上、地下)、交通划线、室外附属(室外综合管网、雨水回收、景观绿化、照明、道路、铺装、配电房、生活泵房 、 门卫、围墙、大门、风雨跑道(结合小区环形道路设置塑胶跑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相关建安配套设备采购和安装;包含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施工、毗邻边界围墙与大门红线外的土方回填、地面铺装、景观、绿化、亮化、室外标识、雨污水等管网综合工程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材料与设备供应、系统调试、联网并网、工程相关报建报验报监、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满足项目使用方使用功能的要求。 2.2.4 其他说明: 1、 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景观及管网的开口申请、图纸审查、施工许可等工程相关报建报审报监、工程施工、系统调试、施工工程中及验收涉及到的各类第三方检测(防雷、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费用除外)、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验收、工程资料(整 理、归档、备案、移交),规划、环保、人防、消防等项目开展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负责配合本工程相关的供电、自来水、燃气等工程的报审、报批、施工期相关配合工作及后续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如 水、电、燃气等专业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等费用含在暂列金额,中标以后按发包人要求及连云港市相关行业规定进行调整。)。其相关单位要求发包人与其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办理、签订合同或协议并支付相应款项。 ( 1 ) 自来水:包含 水表 前端 ( 含水表 ) 全部施工内容(含接入工程 、 配套土建 及 所需全部相关设备及其他主辅材料、安装等)和相关配套工程 ( 2 ) 燃气:包含燃气工程的施工(含接入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 ( 3 ) 供电:包含供电工程的施工(受电工程(包括居民供配电及非居民供配电)、配套土建、所需全部相关设备、电缆及其他主辅材料、安装等、不含接入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 及以下部分: ① 居配电施工至每栋楼计量电表(含电表 、 电表 箱 及 所需全部相关设备 )前端全部施工内容、非居配电施工至计量低压柜(含计量低压柜 及 所需全部相关设备 )前端全部施工内容。 ② 进出地下室、计量室主体的孔洞、穿墙套管(含后期封堵)及安装进线电缆桥架等施工。 3、 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 设计单位具备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施工单位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 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 2)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 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6 .4 万平方米及以上 且 单项合同额在 2. 5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并必须在此业绩中担任 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项目: 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 时间认定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 ;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 投资额 为准。 (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 (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建筑面积、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相关指标,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 6)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5.1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5.2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5.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 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2 项规定。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 工资领导小组 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 2)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进行查询并截图保存, 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文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2023 年 1 1 月 ?2024 年 0 4 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 2018】17 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计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5 )本工程执行 苏 建函建管〔 2022〕387号 文 、 苏建建管〔 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 要求明确 ;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6 )本项目执行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 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 4 年 05 月 30 日至 202 4 年 06 月 06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lygweb/ 4.3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4 年 07 月 02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 上传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方法: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1.2 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 方法一 。 方法一 ∶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 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二、定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9.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 9.3 电子标书制作: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 密码锁登陆相关 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 导致无法进场 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 公司联系方式: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全部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 纸质文件,中标后中标单位提供其它书面投标 文件壹正陆副 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海路 192号201-206 联系人:徐富玲 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 9号商务大厦15楼 联系人: 邢欢 电话: 15251212583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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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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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乐居千华苑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居千华苑项目 已由 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行审投( 2020)167号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乐居千华苑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2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海州区新海路东、 江化北路南、幸福路西、拟建建设西路北 ; 2.1.2 工程规模: 乐居千华苑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 包( EPC), 本标段为 A地块, 总占地面积 43562.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021.77平方米,建设范围主要 包括 3 栋 17 层高层住宅和 3 栋 17 层(1-2 层为商业服务网点)高层住宅、1 栋 17 层(1-2 层为商业/社区管理)商住楼、1 栋 8 层邻里中心(功能为农贸市场、社区卫生中心、酒店、餐厅),1 栋 3 层幼儿园。配套建设水、电、气、暖通等公用设施以及项目区范围内的室外工程,包括 :广场、道路、幼儿园、社区卫生中心、生活泵房、配电房、停车场、绿化及附属配套设施; 2.1.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45509.99万 元,其中: (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包含施工图审查费):人民币 77.69 万元; ( 2)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含设备购置费):人民币 40 629.3 万元; ( 3)暂列金额:4803.00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设计费 ( 施工图审查费 ) 、建安工程费 ( 含 设备购置费 ) )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740日历天 ,以实际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其中设计工期 45 日历天(含图纸审查时间,施工开工前必须提供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 。 2.1.5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要求为: 2.1.5.1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1.5.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环保、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2.1.5.3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及技术要求。 2.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特别提醒: 投标人可任意对本项目的 3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 标 其中一个标段。开、评标顺序按从一标段到三标段顺序进行,投标人只能按照评标的顺序,如果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人,在后评审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如果其中一个标段被质疑投诉,不影响另外一个标段的评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书发放,另一个标段正常进行。若某投标人按上述方式评标取得某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弃权的,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中不论是否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不会将另外标段授予该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按照所投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的标段为:乐居千华苑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EPC) 2.2 .1 招标范围: 乐居千华苑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EPC)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预算、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施工、配套安装及设备采购工程;以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 2 设计范围: 本项目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及设计变更)、竣工图、专项设计 ( 自来水、电、燃气除外 ) 、深化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包括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桩基(含试桩)、建筑、结构、装配式(满足连云港本地主管部门的审批及验收)、幕墙、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电梯、内外装修(含地下室、公共部位、幼儿园、 生活 泵房、配电房、架空层、消防控制室等)、人防、防雷、通信(三网合一、有线电视、电话等)、智能化(包括与公安联网的智慧安防)、 LED 屏、道路竖向设计、绿建节能、海绵城市、楼宇亮化、标识标牌(地上、地下)、交通划线、太阳能热水系统、相关配套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光伏充电桩数量不低于地面停车位数量的40%)、相关建安配套设备、光伏发电、室外附属(室外综合管网、雨水回收、景观绿化、照明、道路铺装(含与市政道路驳接) 、配电房、生活泵房 、门卫、围墙、大门、健身跑道(结合小区环形道路设置塑胶跑道)等),包含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的设计、毗邻边界围墙与大门红线外的土方回填、地面铺装、景观、绿化、亮化、室外标识、雨污水等管网综合的设计,以及报审、报批施工期等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2.3 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五通一平(含施工临时用水、用电)、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开设道口(含道路破坏及修复)、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桩基(含试桩)、土建、安装 (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包括与公安联网的智慧安防)、绿建、人防、防雷、装配式、内外装修(含地下室、公共部位、幼儿园、 生活 泵房、配电房、架空层、消防控制室等)、管线综合、通信(三网合一、有线电视、电话等)、电梯、太阳能热水系统、电动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光伏充电桩数量不低于地面停车位数量的 40%)、信报箱(智能)、光伏发电、标识标牌(地上、地下)、交通划线、室外附属(室外综合管网、雨水回收、景观绿化、照明、道路、铺装、配电房、生活泵房 、 门卫、围墙、大门、风雨跑道(结合小区环形道路设置塑胶跑道)等)、公共配套设施、相关建安配套设备采购和安装;包含红线范围外的与本工程相关的通信、雨污排水、道路等接入工程施工、毗邻边界围墙与大门红线外的土方回填、地面铺装、景观、绿化、亮化、室外标识、雨污水等管网综合工程施工等。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材料与设备供应、系统调试、联网并网、工程相关报建报验报监、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满足项目使用方使用功能的要求。 2.2.4 其他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景观及管网的开口申请、图纸审查、施工许可等工程相关报建报审报监、工程施工、系统调试、施工工程中及验收涉及到的各类第三方检测(防雷、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费用除外)、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验收、工程资料(整 理、归档、备案、移交),规划、环保、人防、消防等项目开展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负责配合本工程相关的供电、自来水、燃气等工程的报审、报批、施工期相关配合工作及后续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如 水、电、燃气等专业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等费用含在暂列金额,中标以后按发包人要求及连云港市相关行业规定进行调整。)。其相关单位要求发包人与其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办理、签订合同或协议并支付相应款项。 ( 1 ) 自来水:包含 水表 前端 ( 含水表 ) 全部施工内容(含接入工程 、 配套土建 及 所需全部相关设备及其他主辅材料、安装等)和相关配套工程 ( 2 ) 燃气:包含燃气工程的施工(含接入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 ( 3 ) 供电:包含供电工程的施工(受电工程(包括居民供配电及非居民供配电)、配套土建、所需全部相关设备、电缆及其他主辅材料、安装等、不含接入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 及以下部分: ① 居配电施工至每栋楼计量电表(含电表 、 电表 箱 及 所需全部相关设备 )前端全部施工内容、非居配电施工至计量低压柜(含计量低压柜 及 所需全部相关设备 )前端全部施工内容。 ② 进出地下室、计量室主体的孔洞、穿墙套管(含后期封堵)及安装进线电缆桥架等施工。 3、 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 设计单位具备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施工单位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 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 2)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 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 6 .4 万平方米及以上 且 单项合同额在 2. 5 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并必须在此业绩中担任 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项目: 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 时间认定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为准 ;单项合同额以设计合同中反映的该 投资额 为准。 (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 ( 5)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建筑面积、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相关指标,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 6)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5.1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5.2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5.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 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2 项规定。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 工资领导小组 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 2)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进行查询并截图保存, 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文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2023 年 1 1 月 ?2024 年 0 4 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 2018】17 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以投标截止之日为准计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5 )本工程执行 苏 建函建管〔 2022〕387号 文 、 苏建建管〔 2016〕214 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 要求明确 ;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6 )本项目执行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 7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 4 年 05 月 30 日至 202 4 年 06 月 06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lygweb/ 4.3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4 年 07 月 02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 上传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方法: 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1.2 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 方法一 。 方法一 ∶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 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二、定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9.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 9.3 电子标书制作: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 7.0 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 密码锁登陆相关 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 导致无法进场 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 公司联系方式: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全部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 纸质文件,中标后中标单位提供其它书面投标 文件壹正陆副 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海路 192号201-206 联系人:徐富玲 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 9号商务大厦15楼 联系人: 邢欢 电话: 15251212583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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