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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2022-09-08

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

2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项目编号:JSGCGK-2022-015

4 、 项目总投资额 :约9000万元。

5 、建设地点:位于尉氏县城区刘麦河城区段,北起开许路,南至福聚路,全长 4.7 公里,中间穿过尉州大道、人民路、福星大道等主干道,贯穿尉氏城区南北。

6 、建设内容:主要是对该段河道护堤进行填筑、加固、护砌、绿化、美化等,包括 4.7 公里河道的土方开挖、护岸砌筑、砌石漫水坝砌筑等,以及对该段河道进行景观提升建设,建设绿化工程、硬质铺装、景观照明、给排水以及公厕、综合管理服务用房、读书亭、售卖亭、景观桥、景观小品等附属设施,同时实施对现状公园区域现状公园土质改造、沿河线缆入地工程。

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为第二、三标段

第二标段: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EPC第二标段(河道景观提升)

第三标段: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EPC第三标段 ( 河道景观提升)

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测量、施工图设计、主体施工、材料采购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以及招标人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要求。

9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10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三标段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

2.1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设计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 、人员要求:

4.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

4.2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4.3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近期最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且投标截止时仍处于参保状态( 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 。

5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范围:全国)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提供查询截图。】

6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主要负责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下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9月09日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23日17时00分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操作规程。

4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通过以下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将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以上。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预留本标段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以上。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总承包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中小微企业分包份额所占比例。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尉氏县人民中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

联系人:郎先生

电 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晋安路悦都小区1单元

联系人:郭先生、刘女士

电 话:0371-2202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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