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我要投标 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
项目编号:2307-440305-04-01-211837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景观及桥梁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307-440305-04-01-211837005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景观及桥梁工程);
公告基本信息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30 09:00 至 2024-05-2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5-1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5-1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俞工
办公电话:0755-66635788
传真:
手机号码:13902273664
电子邮箱:13902273664@139.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前海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工
办公电话:0755-6663578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标段编号:2307-440305-04-01-211837005001
标段名称: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景观及桥梁工程)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5-20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158.1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景观及桥梁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公园详细规划、油气管保护专项评价(如需)、水土保持咨询(如需)、地质灾害评估(如需)、用水节水评估(如需)等相关专项评估等。详见设计合同和任务书。
招标范围:其他: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景观及桥梁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公园详细规划、油气管保护专项评价(如需)、水土保持咨询(如需)、地质灾害评估(如需)、用水节水评估(如需)等相关专项评估等。详见设计合同和任务书。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78147.4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单位)不超过3家,牵头单位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2.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明确各自分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长约1.6公里,用地面积约32.4万平方米,陆地面积25.3万平方米,水域7.1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3万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0.8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5万平方米,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用地内规划有多条地铁及轨道交通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及护岸、园林绿化工程、配套建筑、跨河景观桥、水电等配套设施、管线改迁和拆除工程、海绵城市、围挡及其他工程等。本次景观及桥梁工程建设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的土石方及护岸、园林绿化工程、跨河景观桥、水电照明、城市家具、公园服务设施、管线改迁和拆除工程、海绵城市、围挡及其他工程等,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前湾公园(梦海大道-前海湾段)匡算总投资约7.8亿元,建安工程费为6.5亿元,其中景观及桥梁工程的建安费暂估为42296.3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其他:1.香港投标人提供前海管理局颁发的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香港专业人士不做要求。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
重要提示: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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