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亮化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亮化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3-00061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亮化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20,000.00  
   最高限价(%):3.9  
   采购需求:   查看    
      负责     正良、道义、新城子地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服务内容:为   沈北区域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工作,其中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周边的配合服务   、   后续服务   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实际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620,000.00  
   最高限价(%):3.9  
   采购需求:   查看    
      负责     虎石台、辉山、清水地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服务内容:为   沈北区域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工作,其中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周边的配合服务   、   后续服务   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实际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35,000.00  
   最高限价(%):3.8  
   采购需求:   查看    
     为   沈北区域景观亮化工程、城市照明工程设计工   作   ,其中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周边的配合服务   、   后续服务   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实际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3、004包组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资质。005包组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以上(含)资质(承担范围含照明工程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资质(承担范围含照明工程设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耀阳路18-7号  
   联系方式:   024-81197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91961/23381114  
   邮箱地址:   lngcxmzb@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泽洋 孙艺菲  
   电 话:   024-23391961/2338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