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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比能新能源电池重点实验室台车碰撞试验场(勘察设计)-资格预审

· 2024-04-15

资格预审公告

(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东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 )的编号为 E3502010201115720001 招标编号 )的 高比能新能源电池重点实验室台车碰撞试验场(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 )已由 厦门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厦门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十三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3] 3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项目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其中,国有资金出资比例: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高比能新能源电池重点实验室台车碰撞试验场(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 主要新建台车碰撞检测实验室、电池安全性能实验室及电机性能实验室3栋,总用地而积约2255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0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6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人防地下室);土建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特构工程、环保工程、泄爆工程、室外及绿化工程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3524.0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9634.22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标范围 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基坑监测]、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分项与专项深化设计、概算(深度达到可编制预算文件的基础要求)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2.6.2. 内容: (1)工程勘察:①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及后续服务等工作。②岩土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包括边坡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后续服务工作。③工程测量:满足本工程道路工程、结构工程及地下综合管网、地形图测量等工程测量要求。平面控制测量等级:一级导线。高程测量等级:四等水准。④工程物探:探明设计范围内的现状地下管线及埋藏的河道、沟浜、孤石、溶洞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等分布情况。⑤基坑监测:基坑监测、施工过程中必要的监测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工程设计:①满足本项目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泄爆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设备工程等;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项目用地范围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室外及配套工程、正式水电、临时水电、变配电、柴发、电梯、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振动试验系统冷却系统、智能化工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全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含方案深化及报批、节能、环保、日照分析、三维建模、扩初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面积预测算、氡检测等、施工图设计)、各专项工程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后续阶段设计及配合施工技术服务、主体设计协调管理服务、配合项目报批报建提供技术服务、配合各项施工及设备采购招投标提供技术服务、参加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供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其他技术配合服务。 其中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钢结构、门窗及幕墙(含二次深化设计)、泄爆工程、室内装修、声学、灯光、抗震支架、智能化、室外总体(绿化、道路、景观、照明)、泛光照明、 标识标牌设计、三网合一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应与其它专业公司做好配合设计工作,如特构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6.3.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应用或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以下简称 BIM 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 / 【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待定 待定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待定 月。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执行 资质;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 派出 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 0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6 00:00:00 2024-04-24 23:59: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2 30 分至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形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万元

8.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04-28 10:15: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 );

8.2. 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 ,对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线下验证登记,在开标后根据截止时间前登记的结果录入开标辅助系统中人员验证环节。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9. 费用

9.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3374.22(不含基坑支护360万元及非标特构装置5900万元)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95.5132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东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华泰路3号四楼

邮编: 361000

电话: 13950064119

传真: 05925135595

联系人: 蔡千红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4层

邮编: 361022

电话: 15559511717

传真: 0592-6023101

联系人: 卢妙慧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帐户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403795010400003330000005086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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