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项目经理部PVC、PE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三环海丽大道互通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海丰县交通局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PVC、PE管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概况:本项目为现状南三环和海丽大道节点的提升改造工程,占地总面积约69352㎡,项目起点桩号K0+243.8,终点桩号K1+284.448,线路改造全长1040.648m。设计在南三环采用地道主线+地面辅道形式下穿海丽大道,主线地道全长660m,设计速度60km/h,地面辅道设计速度40km/h,断面规模为主线双向4车道+辅道双向4车道,同时为配套地道排水,在线路范围外设有泵站1处。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地道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泵站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含景观照明工程)、景观及附属工程等。
(2)招标内容,PVC、PE管材,为1个包件,具体详见第六章《需求物资描述》。
(3)交货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南三环和海丽大道节点需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经营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验检测设施;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近3年内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与四航局有同类产品合作业绩优先);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10)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 17 时至 2024 年 4 月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报名下载免费。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20 日 17时 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