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沙河市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治理项目PPP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沙河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5日 17:34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利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9-5251103 | ||
采购单位 | 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刘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9-87881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 区 4 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9-5251103 |
项目概况
沙河市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治理项目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GD-2022-ZC-032
项目名称:沙河市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治理项目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92376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及运营维护内容:1.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分别为沙河市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治理项目、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治理项目(节点改造及部分亮化)和新环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其中沙河市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治理项目共包含城市生态治理工程(道路两侧绿化整治、道路节点改造、绿廊绿道系统)、市政环境改善工程、照明改造工程三部分内容;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治理项目(节点改造及部分亮化)包括人民公园周边亮化、市区路灯灯头更换和纬三路高速下道口至邢台机场路段的节点绿化提升三部分内容。新环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对沙河市新环污水厂中水回用泵站进行维修并进行水泵更换,新建中水管道。 1.2运营维护内容项目在建设完成之后,由项目公司负责管理项目范围内的日常运营、维护管养服务,具体如下:①城市生态治理工程,运营管养范围包括道路两侧绿化带,广场游园及绿廊绿道等;②市政环境改善工程,运营管养范围为项目实施路段内的路面、排水管网、消防设施、停车场等;③照明改造工程,运营管养范围为项目实施路段和公园内路灯及景观照明的日常运营、设施维护等。④新环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运营维护范围为中水回用泵站及中水管道的日常运营、设施维护等。具体运营维护内容以实际签订的 PPP 项目合同为准,或另行签订运营维护协议。(2)项目授权主体:沙河市人民政府(3)项目实施机构: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4)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该方式下,由中选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以及在 PPP 合同期内的指定资产的运营维护和合同期末的移交责任。项目合作期内,政府拥有本项目资产的所有权,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固定资产的使用和收益权及项目的经营管理权。本项目在约定的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需将项目经营权全部移交政府。(5)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合同履行期限: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自运营日开始 13 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
方式:其它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2)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不得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3)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采购人将修改资格预审条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4)经重新资格预审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仍不足 3 家的,采购人将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适用于邀请招标)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适用于公开招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应在2022年09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
八、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09月14日前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82)选择投标人登录,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information?id=1886)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0319-2686133。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1-66187855/66187858。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刘勇
联系方式:0319-8788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 区 4 层
联系方式:0319-52511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利沙
电 话:0319-5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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