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徐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工程(二期)二阶段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对本工程分包项目 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工程(二期)二阶段施工设备集成分包 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工程(二期)二阶段施工设备集成分包,主要包含电气、景观照明、机电安装、自动控制仪表系统、蒸汽管道、工艺管道、外管廊工艺管道、火灾报警系统、智能化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格书及施工现场。
2.2交货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2.3交付使用期:12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4最高投标限价:299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5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及图纸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退休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设备集成(含安装)(或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并已验收合格。
注:
(1)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和验收证明(或发包单位提供的完工证明),二者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性质(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名称、规模、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包括总承包、专业分包、设备集成(含安装)等类似业绩,若提供类似业绩是总承包业绩、专业分包业绩,须明确其中设备集成(含安装)或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信誉要求:
(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2)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投标人按照内容要求进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承诺书),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投标人)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9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潜在投标人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5.3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招标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大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朱乐18888133982
5. 投标截止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2日14时15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于开标前将线上电子报价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盖章版)上传至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b.fygroup.com/),文件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至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投标。开标时评审的文件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内投标人上传的报价附件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将纸质版文件递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不影响本次开标。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退休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
6.4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除投标人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指定位置。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7.1.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要求8.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2本工程 不执行 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9.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两个平台仅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须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连云港徐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226省道西徐圩污水厂内
招标人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0518-80179003
招标代理: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港区二港池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陬山二路28号A座
邮政编码:222065
联 系 人:王馨悦
联系电话:0518-82256052
邮箱:13425804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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