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洋镇东风村休闲旅游业项目 (项目名称) 镜洋镇东风村休闲旅游业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镜洋镇东风村休闲旅游业项目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融发改审批(2024)6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招标人为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浩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清市镜洋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为3929001元;K值=12%;工程发包价为3457521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入口景墙,总长10.5米;建设休闲广场,总长70米,宽度为6.5米;建设挡墙护坡及护栏,总长165米;采用重力式护坡;设置停车区,沿步道两侧及停车区设置景观照明;建设石桥一座。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92900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fq5191.com/#/home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4 月 3 日上午9时00分
4.3. 开标解密时长: 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招投标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4 月 3 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fq5191.com/#/home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 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 https://www.fq5191.com/#/home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清市镜洋镇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5318692 ,传真: /
联系人: 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浩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建材城7楼703
电子邮件: /
电话: 13405931183 ,传真: / ,
联系人: 陈丽锦、方丽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fq5191.com/#/home
联系电话: 0591-8600668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用途:注明FJHK【2024】招005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024-03-21 11: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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