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四街区 18 幢 1 单元 2301 室不动产 的 司法变卖公告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 4 年 4 月 5 日10时至202 4 年 6 月 4 日10时期间 (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 拍卖 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和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 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四街区 18 幢 1 单元 2301 室不动产。
评估价: 77.33 万元(大写:柒拾柒万叁仟叁佰元整)
变卖价: 49.49 万元,变卖预交款: 49.49 万元,增价幅度: 0.49 万元。
一、 变卖对象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一)变卖对象界定
本次变卖对象范围为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四街区 18 幢 1 单元 2301 室的房屋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包含房屋建筑物、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动产等其他财产。
(二)变卖对象概况
1 、变卖对象实物状况
变卖对象是指位于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四街区 18 幢 1 单元 2301 室的住宅房地产,明发江湾新城四街区位于和县乌江镇 346 国道北侧,占地面积一般,用地形状较规则,地势较平坦,地质条件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景观主要是周边小区人工绿化;有公共活动广场等公建设施,建有地面停车位,停车较方便,有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1.1 、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 1 )名称: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四街区 18 幢 1 单元 2301 室的住宅共用土地;
( 2 )四至:东临明发江湾新城一街区北区,南临 346 国道,西临世茂明发又一城小区,北临空地;
( 3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 4 )面积:共用宗地面积 196097 ㎡;
( 5 )形状:较规则图形;
( 6 )地势:变卖对象所在地块地势较平坦;
( 7 )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 六通 (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宗地红线内 六通 (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已建有多栋住宅楼。
1.2 、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 1 )名称及坐落: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四街区 18 幢 1 单元 2301 室;
( 2 )规模: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114.57 ㎡;
( 3 )房屋用途:成套住宅;
( 4 )建筑结构及层数: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 33 层;
( 5 )楼宇单元及位置:共 2 个单元,每单元每层 2 户,设有一部电梯和安全楼梯,入口有单元门禁系统,变卖对象位于 1 单元 23 层东户;
( 6 )建成时间: 2018 年;
( 7 )楼体形状:板式单元住宅楼;
( 8 )外部装饰装修情况:变卖对象外墙粘贴装饰面砖和粉刷涂料;
( 9 )空间布局:四室两厅一厨两卫二阳台;
( 10 )层高:约 2.8 米;
( 11 )内部装修情况:内部为毛坯;
( 12 )设备设施:水、电、通讯、宽带等配套设施管线入户,设备运行正常;
( 13 )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小区有正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内停车位、绿化景观、照明、道路等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
( 14 )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做住宅使用,维护状况较好,现状良好,无明显的损毁状况,使用正常,属完好房,约九成新;
2 、变卖对象权益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等资料记载显示:
( 1 )权利人状况:徐 ** 、周 * ,共同共有产权;
( 2 )不动产权证号:皖( 2018 )和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8294 号;
( 3 )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 4 )土地性质:出让;
( 5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 2086 年 04 月 29 日止;
( 6 )出租或占有情况:目前闲置;
( 7 )他项权利状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设定抵押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 4 年 6 月 4 日10时止 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如变卖成交,则时间截止变卖成交之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样,或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 变卖 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 在本院处置的 变卖 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 变卖 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变卖款中优先支付)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买拍开始 前 3 个工作日 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目前尚无人申请本院确认优先购买权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4184)。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 拍卖 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司法拍卖 / 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 13866976845
拍辅机构: 18156593575 ( 朱女士 —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0555-5308153(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说明: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 四 年 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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