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主干道照明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审批政投字【2023】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邯郸市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6大区域共13个节点照明灯具设施的改造、更新、提升、配电系统的改造、更新、配电系统的改造、更新以及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提升。6 大区域 13 个节点分别为人民路东的龙湖公园、滏阳河桥;人民路西的邯武桥;中华大街北出入市口的立交桥、彩虹桥、彩虹桥北至永顺路绿化带;中华大街南出入市口的立交桥桥南至恒大悦府路口中央绿化带;邯郸市北出入市口的胡服骑射环岛、邯郸北高速出入口、胡服骑射至邯郸北高速出入口周边景观带;秦皇大街的高铁站广场、秦皇大街中分带。 2.1.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包含景观照明灯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5 08:30:00 至 2024-02-11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07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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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渚河路92号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83号1-4-26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井雷普 | 联系人: | 王新 |
电话: | 0310-5275866 | 电话: | 0310-606900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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