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山牡丹文化产业示范区(中轴线3、 4号广场)EPC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南山牡丹文化产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新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南山牡丹文化产业示范区(中轴线3、4号广场)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代码:2112-410311-04-01-355029)
2、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4)0054号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北邻南山大道,南邻龙丰路(规划),西邻王城大道快速路,东临厚载门街南延路,交通便利。本项目一标段包含土建,绿化,绿化给水,电气,建筑,道路等专业工程,其中铺装及广场占地面积约为9396㎡。二标段包含土建,绿化种植,绿化给水,景观照明,夜间亮化,道路等专业工程。其中铺装及广场占地面积584㎡,绿化面积约27145㎡。
4、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标段包含土建,绿化,绿化给水,电气,建筑,道路等专业工程,其中铺装及广场占地面积约为9396㎡。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测绘工作、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全面技术服务、项目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二标段包含土建,绿化种植,绿化给水,景观照明,夜间亮化,道路等专业工程。其中铺装及广场占地面积584㎡,绿化面积约27145㎡。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测绘工作、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全面技术服务、项目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8、计划工期:一标段:150日历天,二标段90日历天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准;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验收和验收备案要求:经相关部门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备案,确保项目合法有效,可正常投入使用;
(4)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和保修要求:在缺陷责任期内及时修复项目中出现的缺陷问题,提供保修服务,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和使用,修复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或损坏;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11424978.36元;二标段:11572133.11元;
1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5、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书,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景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除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方资料的内容,其他内容提供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资料即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 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4年02月05日 至 2024年02月09日 24 : 00 ,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1日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洛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六室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 /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阳南山牡丹文化产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缘路与结义路交叉口西南角10米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9-60331150
代理机构: 河南新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道南路64号衡达地标3楼301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15290568207
监管部门 : 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 : 贾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13838475410
2024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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