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12-440604-04-01-285646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季华商住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季华项目配电箱采购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季华项目配电箱采购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路西侧、绿景路北侧、绿影西街东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佛山季华项目配电箱采购。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包括位于佛山季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所有配电箱、控制箱(柜)、户箱、电缆T接箱、按钮箱等,并包括夜景照明、景观照明、精装修区域配电箱,不包含各业态潜水泵、变频给水泵组、卷帘门控制箱等成套设备已包含的配电及控制箱柜、变配电室内低压配电柜、电容柜、直流屏等。包含全部全新配电箱设备、配电箱内各元器件、零部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设计、供应、进口报批(如需)、运输、保管、协助安装调试及检测(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测等)、协助报装报验、申领并保证获发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检验合格证及保修期服务、技术文件交付等工作和服务。配电箱设备的规格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三。(2)乙方应根据配电系统图为本项目所供应的配电箱设备提供相应的深化设计图纸,图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箱内元器件布置、箱体尺寸大小等。其中A7栋、B1栋、A1栋、A5栋户内配电箱需按照甲方提供箱体尺寸进行深化(A7及B1栋现场底盒已按该尺寸安装,乙方应配合进行元器件的现场安装,如因元器件尺寸无法安装到现有箱体,整箱、元器件拆改费用自理;A1栋及A5栋户内已完成砌筑,配电箱已预留安装空间(未安装底盒),乙方应配合按照预留尺寸进行箱体深化及供货。具体尺寸详见合同界面)(3)乙方在甲方进行送电调试期需安排人员驻场配合,根据项目情况预计常驻时间100天,具体时间按甲方指令为准,结算时按经乙方、监理、甲方三方确认的实际发生人*天数进行结算。另除驻场配合期外,贵司需在甲方提出需现场指导起24小时内响应。(4)以下项目为暂定项目:甲方根据需要增加的配电箱。(4)备注:其中①A7栋(121套)、B1栋(84套)共205套户内箱箱体已预留(A7栋的EF户型箱体底壳尺寸为:504*220*90,BG户型为342*390*90B1的J户型箱体底壳尺寸为:504*220*90,H户型为长342*390*90),厂家需到季华项目工地现场去安装户内箱元器件,报价需考虑此部分费用。②A1栋(93套)、A5栋(116套)共209套户内已完成砌筑,配电箱已预留安装空间(未安装底盒),厂家应配合按照预留尺寸(EF户型504*220*90,BG户型342*390*90,J户型504*220*90,H户型342*3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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