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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春泉(暂定名)一期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

· 2024-01-09

十里春泉(暂定名)一期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名称)A3304820630005231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十里春泉(暂定名)一期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212-330482-04-01-610457 ;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投〔2023〕1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平湖市新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A3304820630005231;总投资:135003.5700万元;招标估算价:112546.0300万元

2.1 建设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黄家浜村,春泉河南侧、安桥港东侧。

2.2 建筑规模:本工程建造1幢18层、1幢19层、15幢21层的高层住宅。同时建设物业经营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居家养老用房等配套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 265381.52平方米(其中地上175648.7平方米,地下81737.46平方米,架空层7995.3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小区的土建、部分装修、给排水、照明、防雷接地、弱电、有线电视、消防、智能化、基坑围护、设备,室外道路景观、绿化、亮化照明、配套电力工程、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网络通信等。本工程设计机动车位数2129个,地下停车位2005个(其中无障碍停车位24个,充电车位426个),地面停车位124个(其中无障碍停车位19个,其中充电车位1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3519个。本工程1#楼、4#楼、8#楼、13#楼局部配建有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室内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室内体育健身用房。每栋楼夹层设非机动车库;地下一层设机动车库。本工程配套建设围墙、绿化景观、室外给排水、电气及综合布线、小区安防系统、泛光照明等室外附属工程,并包括配套电力工程、自来水工程、燃气工程、网络通信工程等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装修内容为:架空层、住宅门厅、电梯厅、室内公共文化设施用房、消控室、门卫等。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代建开发从本次招标完成后开始(除第三方服务、物业维修基金、物业保修基金外),负责施工手续办理,三通一平,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并达到交付标准,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建安工程内容:包含建筑结构(含桩基、基坑围护、幕墙、公共区域装饰、地下室交通标识标牌标线及人防标识标牌等);安装工程(含室内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排烟、智能化(监控系统设备及相关的管线除外)、空气源热水器、无负压设备、光伏系统、电梯及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室外浇灌水、屋顶及室外亮化、室外景观照明、室外智能化(监控系统设备及相关的管线除外)等),室外附属工程(含道路、铺装、景观小品、雨污水、围墙、绿化、室外标志标线)等施工图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大市政界面)。大市政配套工程(详见大市政界面)、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强电迁移、智能化设备中监控系统设备及相关的管线由发包人另行招标或采购,不计人本次招标范围但纳入施工总承包服务范围,结算时不作调整。

2.4 工期要求:108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1)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 项目代建开发要求: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6 标段划分: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 2 个。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收款单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370183918080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超级网银除外)、保险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

3.7 其他条件:

3.7.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地产开发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施工单位须提供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7.2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如下: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4. 资格审查方式

程采用 资格后审 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1 9 日至 2024 1 3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4 会议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公司提前半小时接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它相关媒体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新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0573-85628015 电 话:0573-85126963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88号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18楼>1801室-1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452598408@qq.com

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平湖市建设局。

10. 备注:(1) 本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21年1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2) 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各投标人通过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 函专栏进行在线办理, 登录网址为http://ph.jxzbtb.cn/index/index.html?type=3 客服电话: 400-153-8889、400-857-6077。(3)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对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承接情况进行查询 (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如拟派施工负责人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2024年01月09日

储海军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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