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改委项目备案表(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2302-340100-04-01-513457)
1.4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1.5 项目业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DFWGZ02238/JG2023-06-2138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DFWGZ02238-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成都路交叉口东南(BHD-06地块),东至广西路,南至南宁路,西至徽州大道,北至成都路。
2.6 建设规模:本次建设拟用BHD-06地块剩余约106亩土地,建成中国银行数据中心机房、金融科技研发楼、110KV变电站(含外线)、配套办公区域和配套生活区域。总建筑面积约20万㎡,其中数据中心机房建筑面积约12.57万㎡。本项目数据中心规模约23033个标准机架(或机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约13.19亿元
2.8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 招标范围: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及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基坑支护与桩基、土方工程、基础与主体结构、钢结构、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等)、室外总体工程(含园林景观、泛光照明、围墙、大门和道口等)、暂估价项目(电梯工程、幕墙石材)、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交付使用及保修,以及其他使整个系统工程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其它工作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疑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12 其他: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22,751,862.4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材料中最晚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单个合同金额6.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
备注:
(1)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则还需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且投标人承担的施工部分的金额满足以上要求,可予以认可。
(2)投标人如提供联合体业绩,则还需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且投标人承担的施工部分的金额满足以上要求,可予以认可。
(3)公共建筑系指(下同)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数据中心等,不含厂房、商住楼、住宅(下同)。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项目经理具备/业绩。
3.1.5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则按照实际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2023DFWGZ02238-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1.1 项、3.1.5项、3.1.6项要求,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220267、62220263 、6222026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
邮 编:230041
联 系 人:李凯华
电 话:0551-6292663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陈苑、许金亮、朱浩天、金奎
电 话:0551-62220267、62220263 、6222026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2.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2.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693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5455275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2023年10月13日
招标公告附件1:《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
招标公告附件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