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老旧小区电力户表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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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高新区老旧小区电力户表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老旧小区电力户表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3〕045号、0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高新区老旧小区电力户表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1.2建设地点:保定市高新区辖区内。2.1.3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保定市高新区墙改办小区、国税小区、茗畅园小区、田野小区、侨兴小区、星光小区、中行宿舍小区、祥和园小区及金霞别墅小区等 9 个老旧小区电力户表改造。依据国网保定分公司要求,更换、新建供电变压器及其相关设备,将居民用电、换热站、给水泵房、门卫室、公共照明、室外景观照明等用电负荷的计量表更换为智能电表。2.1.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出具成果文件,施工工期18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竣工验收后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1 09:00至2023-12-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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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高新区老旧小区电力户表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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