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老旧小区电力户表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老旧小区电力户表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3〕045号、0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高新区老旧小区电力户表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1.2建设地点:保定市高新区辖区内。2.1.3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保定市高新区墙改办小区、国税小区、茗畅园小区、田野小区、侨兴小区、星光小区、中行宿舍小区、祥和园小区及金霞别墅小区等 9 个老旧小区电力户表改造。依据国网保定分公司要求,更换、新建供电变压器及其相关设备,将居民用电、换热站、给水泵房、门卫室、公共照明、室外景观照明等用电负荷的计量表更换为智能电表。2.1.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出具成果文件,施工工期18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竣工验收后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采购、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拆除工程、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工作。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国家能源局(含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财务要求: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投标人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1.7异议和投诉受理渠道:异议受理单位: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黄思维联系方式:0312-3108823投诉受理单位: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薛瑞 联系方式:0312-3195798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以及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以及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1 09:00至2023-12-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涵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创业路118号 | 地址: | 保定市北二环路999号鑫丰国际4单元2716 室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王思维 | 联系人: | 相宝军 |
电话: | 0312-3108823 | 电话: | 0312-216012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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