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高新区启辉路西侧之江北路北侧项目 已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2508-330481-04-01-608195 批准建设 ,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海宁市仰联潮源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 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景观绿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 位于东至启辉路,南至之江北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商业用地。 总建筑面积约 6万平方米 ,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3万平方米; 涉及室外景观面积约 13173平 方 米,其中示范区约 1928平方米,景观大区约11245平方米;主要设计内容 为示范区前场、后场、下沉庭院及景观大区;具体详见设计条件书。
2.2本项目 投 资估算 (建安部分) 室外景观约 1000万元。
2. 3招标范围: 项目方案设计(含修改)、投资估算编制、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修改)、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室外景观绿化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景观方案设计、总平各类分析、室外附属(排水、市政道路、景观绿化)、标识标牌、涉及景观建筑结构、景观照明、硬质铺装、景观构筑物、景观小品、绿化、围墙、道路、构架式出入口、室外给排水、海绵城市专篇、四代高层花园阳台专篇设计、竣工图绘制等全部室外景观及附属设施所需的全部施工图。施工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含: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 施工过程中变更联系单图纸的绘制、 协调工程变更、全程参与苗木的挑选、参加相 关验收工作等相关服务。
2.4计划设计周期:
( 1)方案设计阶段: 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签订设计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
( 3)施工图设计及修改阶段: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 4)咨询服务: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期。
2.5设计质量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最新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 3 浙江省外单位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相关证明资料。
3. 4 投标人具有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的住宅项目单独景观设 计业绩(签约合同价在 3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 5 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5 年 1 0 月 2 4 日至 2025 年 1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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